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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工作内容(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包括哪些)

本文目录

  1. 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包括哪些
  2. 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条例
  3. 事业单位物管科是干什么的
  4. 事业单位物业费包括哪些
  5. 物业楼管员的工作职责

一、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包括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包括打扫环境卫生,各种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空调,电灯的修理以及冬天的烧气取暖等工作,反正就是全部的维修保养工作都归物业管理,只是在钱款支出上如更换机器设备和一些采买支出费用上由行政事业单位支出。

二、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

物业管理坚持属地化管理,实行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新建物业、配套设施设备比较齐全的原有物业区域应当实行物业管理。

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物业区域,须经物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原产权单位、业主三方共同筹资整治,创造条件逐步实施物业管理。部队、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物业应实施社会化物业管理。

第四条

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所在地旗县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坚持以下原则:

相对集中的居住区或者一个自然街坊应当划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相关的物业应当划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便于统一整治、封闭的物业应当划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根据城市详细规划确定整合为一个居住区的应当划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五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

第六条

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业主大会是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自治自律组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制定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制定和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履行《物业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实现业主自治管理。

第七条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楼、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入住率未达到50%,但物业交付使用1年以上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的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九条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住宅物业不足100平方米的,每套1票;超过100平方米的,每100平方米为1票;

(二)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分段累积计算:不足100平方米的,每证1票;1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的部分,每100平方米为1票;1001平方米至2000千方米的部分,每200平方米为1票;2001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的部分,每300平方米为1票;5001平方米至1万平方米的部分,每500平方米为1票;超过1万平方米的部分,每1000平方米为1票;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为3—7人,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向物业所在地的旗县区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由业主大会自主决定,一般不超过2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2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物业所在地的旗县区物业管理部门指导其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报酬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做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所作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旗县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商品房预售前,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五条

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开发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未经物业管理验收的或物业管理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业主、业主大会和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制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临时公约,并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在办理物业承接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有关资料。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因物业服务合同发生纠纷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开发建设各类房屋总建筑面积3‰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八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依照法定程序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从事物业管理业务。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按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做出是否核发资质证书的决定。

物业管理企业实行资质年检和等级管理制度。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揽相应的物业管理业务。未领取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不得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第二十条

申办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经物业所在地的旗县区物业管理部门初审,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非本市物业管理企业进入本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应当向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业人员上岗执业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行使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物业管理事项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三、事业单位物管科是干什么的

事业单位物管科也就是所谓的后勤科,是负责财务管理和物资管理的科室,事业单位所有的物资供给,使用出库入库,办公费用处理,这些除了财政拨款业务都是自己管理的,财政拨付给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有使用过程,有支出业务,还有低值易耗品等都是物管科管理的。

四、事业单位物业费包括哪些

安保费绿化费公共环境绿化费等

五、物业楼管员的工作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具体的责任(管理侧重点)主要有:

1、物业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对物业来说,机电设备、空调系统、供水供电系统、电讯系统、公用设施等,都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才能保障物业的正常、安全使用,不能等发生故障后再去修理。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可以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为业主和租户提供基本的使用保证。这个我建议使用物管王这款软件,因为它具有在线报修的功能,能够方便业主报修!!

2、加强保安和消防管理,向业主和租户提供生活和办公的安全保障。必须认真做好治安管理工作,承担起大楼和小区范围内的安全、保卫、警戒等,甚至还包括排除各种干扰,保持居住区的安静。不管是住宅区还是其他类型的物业,只有具有良好的治安保卫环境才能确保业主和住户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并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要搞好消防设备的养护工作,确保消防设备百分之百地处于良好使用状态。要建立和执行消防制度,加强消防队伍的管理等。

3、搞好物业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包括垃圾、各种**、污水、雨水的排泄清除等,以求保持一个清洁卫生的环境,向业主或租户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居住、办公环境。干净整洁的环境给人们以视觉上的美感和心理上的舒适感。

4、做好物业管理区范围内的绿化建设和保养,以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尤其是草地绿化和花木养护工作对营造一个优美宜人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

5、做好大楼和小区内的交通管理。内容包括小区内的平行交通和大楼内的垂直交通(电梯和人行扶梯)的管理,也包括通道、屋顶等空间的清洁、路灯的保养等。

6、加强车辆管理,防止车辆丢失、损坏或酿成事故,要求小区、大厦行车路线有明显标志,车辆限速行驶,统一物业辖区内的车辆停放,保持物业辖区的道路、过道的畅通。

7、搞好财务管理工作。一是要搞好维修基金以及储备金的核收和使用管理,保证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8、及时办理物业及附属设备的财产保险,避免由于自然灾害给业主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9、搞好社区管理,创造健康文明的社区文化,努力建立友好融洽的新型人际关系。同时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推进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如在所管物业范围内从事人口统计、计划生育、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工作。

10、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

11、建立物业档案,随时掌握产权变动情况,维护物业的完整和统一管理。如果业主认为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够尽职,可以向他们提出整改意见,也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如仍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通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来决定是否解聘该物业服务企业,重新选择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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